【未來徵信社】 面對配偶外遇 何謂侵犯配偶權

2024-06-21

 面對配偶外遇:法律途徑與維權策略

引言:
隨著通奸罪的除罪化,面對配偶的不忠行為,我們如何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正義?本文將探討在現代社會中,如何利用民事訴訟來維護受侵害的配偶權。

目錄:

如何主張侵害配偶權
配偶權的定義
侵害配偶權的認定標準
法律依據與訴訟基礎
可用的證據材料
離婚後發現外遇:訴訟的可能性
侵害配偶權的時效限制
離婚後提起訴訟的條件
正文:

一、如何主張侵害配偶權

(一)配偶權的定義
婚姻關系以夫妻共同生活為目的,雙方應相互協助以維護生活的圓滿、安全和幸福。夫妻間的誠實是確保共同生活圓滿的必要條件,一方的不誠實行為,破壞了共同生活,即構成對他方配偶權的侵害。

(二)侵害配偶權的認定標準
根據最高法院判例,婚姻生活的核心在於夫妻間的相互尊重和誠實。任何逾越普通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,若破壞了婚姻制度下的信任基礎,均構成侵害配偶權的行為。

(三)法律依據與訴訟基礎
依據民法相關規定,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若侵害行為違背善良風俗,亦應承擔相應責任。

(四)可用的證據材料
侵害配偶權的證據不僅限於性行為,還包括但不限於親密對話記錄、公共場合的親密行為照片、證人證言等,這些均可作為訴訟的證據。

二、離婚後發現外遇:訴訟的可能性

(一)侵害配偶權的時效限制
根據民法規定,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,自侵權行為發生起超過10年亦同。

(二)離婚後提起訴訟的條件
即使在離婚後才發現配偶的外遇行為,只要在法定時效內,且有足夠證據證明外遇行為發生在婚姻期間,受害者仍可提起訴訟。

結語:
在婚姻契約中,夫妻應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,以減少未來可能出現的爭議。若一方違反忠誠義務,事先約定的違約金可以作為請求賠償的依據,或作為法官裁判的參考。